3775a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博士引进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5-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大博士引进力度,提高引进质量,依据国家、河南省相关人事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在《3775a线路检测中心博士引进管理办法(修订)》(校党字〔20241号)的基础上,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科学制定引进计划并严格执行

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需要,经充分论证,制定本单位人才引进计划报送人事工作部。经人事工作部初审,报学校有关会议研究。报送计划应包含人才分类、需求专业、计划人数、依托团队和实验室等,同时从依托团队和实验室学科带头人、队伍结构、研究方向等方面充分论证引进计划必要性、科学性。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人才引进计划组织招聘,原则上不得超计划进人。

各用人单位应以引进与本学院相关专业人才为主,其他专业不得超过年度用人计划的20%

 

 



 


1.引进计划制定流程

二、优化博士引进流程

(一)用人单位面试考核

1.用人单位对应聘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并论证引进必要性;

2.组织专家对通过论证人员教学和科研能力、业务水平进行面试考核,提出引进意见、拟定博士层次、聘期内工作目标及用人单位支持方案;

3.思想政治考核

用人单位所在党组织要对应聘人员学术道德、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4.各用人单位组织3775a线路检测中心开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做出拟聘用决议,并将《3775a线路检测中心博士面试考核登记表》、论证考核材料、引进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工作部。

用人单位应在收到简历一周内,组织完成面试考核工作。

(二)学校审定

1.Ⅰ类、类人才

人事工作部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类、类人才引进材料进行审核,一周内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综合汇总学术委员意见及二级单位意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先行办理报到签约手续,每年6月、12月集中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2.Ⅲ类人才


 各用人单位符合正常引进条件的类人才报人事工作部备案,人事工作部主任签批后办理签约引进手续;对于破格引进的类人才,由人事工作部把关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事工作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博士引进流程

三、调整博士引进待遇

(一)Ⅰ类、Ⅱ类人才

引进博士可自由选择人才住房或安家费其中1项。若选择人才住房,服务期满8年并在校工作,拥有人才住房的使用权。若选择安家费,类博士学校给予30万元(税前),类博士学校给予20万元(税前)。

安家费发放办法:一是若在校外新购住房,凭购房合同等支撑材料,可一次性发放;二是未在校外新购住房者,分5年平均发放。

(二)类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Ⅲ类人才引进条件

引进类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为同一学科门类;

2)国内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双证),具有一定学术发展潜力;

3)海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需毕业于QS世界排名或软科排名前400名的大学;

4)经学校研究确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2.Ⅲ类人才待遇

对引进的类人才,经个人申报、竞争性评审,分别给予自然科学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的科研培育基金支持经费。不享受低职高聘待遇,入职三年内完成相应人才类别考核任务,可申请提升人才分类。同时,可根据需要申请学校临时周转房,一年内免房租,一年后需按照新乡市收费标准缴纳房租。

四、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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