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围绕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目标,根据各学科发展需求确定引进计划。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证重点建设学科(群)博士引进,同时兼顾相关学科均衡发展所需。
(三)注重能力、德才兼备。引进的博士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及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科学评价、择优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拟引进博士进行业绩第三方评价、实际需求综合性评价、预期目标发展性评价等,择优录用,确保博士引进质量。
二、基本条件
引进博士条件除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四)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扎实专业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须有社保证明。
三、博士分类及具体条件
博士招聘岗位分为Ⅰ、Ⅱ、Ⅲ三类。
(一)Ⅰ类人才,具有学术带头人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且在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Cell》、《Nature》、《Science》子刊(IF>20)发表论文1篇;
2.在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3.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3篇(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文摘》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为我校(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
4.世界一流大学或学科、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医学背景人员及经学校确定的紧缺专业优秀博士实行代表作评价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可确定为Ⅰ类人才引进。
5.符合学校“3158人才工程”中青年拔尖人才以上条件的。
(二)Ⅱ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三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2.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文摘》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3.世界一流大学或学科、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医学背景人员及经学校确定的紧缺专业优秀博士,经用人单位论证后报学校批准,可确定为Ⅱ类人才引进。
以上Ⅰ类、Ⅱ类人才条件中论文须为近五年业绩,且为研究性论文,不包括综述、评论等类型文章,具体SCI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无特殊说明,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Ⅲ类人才
Ⅲ类人才不享受科研启动金、校内房源、低职高聘待遇。主要用于师资紧缺和学校急需的教师岗、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教辅岗或管理岗。
学校各类引进人才来校三年内工作成果中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的,经学科带头人等团队负责人书面推荐,并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论证,达到相应人才分类水平,可按照对应人才享受待遇。
四、引进待遇
(一)科研启动金
1.I类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8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40万元;可认定硕士生导师资格。
2.Ⅱ类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5万元。
(二)工资待遇
1.Ⅰ类人才实行年薪制,享受年薪50万元。聘期三年,聘期内按照四级教授标准发放月度工资待遇,完成聘期任务或期满考核合格后,补齐待遇差额部分;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待遇差额部分不再发放。
2.Ⅱ类人才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工资待遇。聘期三年,聘期内按照初定或档案工资标准发放月度工资待遇,享受年终绩效工资和奖励,完成聘期任务或期满考核合格后,补齐待遇差额部分;期满考核优秀者,补齐待遇差额部分并上浮20%;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待遇差额部分不再发放。
3.享受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三)服务保障
1.提供校内房源一套,夫妻双方只享受一套房源。
2.博士配偶夫妻两地分居的,学校积极协助安排市内或学校相关工作。解决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问题。
3.Ⅰ类人才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其他情况
特别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参照学校“3158人才工程”中青年拔尖人才待遇兑现。
五、引进程序
(一)引进计划制定
1.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需要,经充分论证,制定本单位年度博士引进计划和博士引进条件和资助期任务,并于每年11月份将年度博士引进需求计划报送人事工作部。
2.统筹考虑不同学科发展差异,针对博士比超过50%的单位,教师岗引进博士时原则上不低于Ⅱ类人才;针对博士比低于50%的单位,可适当引进Ⅲ类人才优化师资结构。
3.人事工作部按照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结合各用人单位实际,研究拟订学校博士引进计划。
(二)信息发布
学校博士引进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并论证引进必要性;组织专家对通过论证人员教学和科研能力、业务水平进行面试考核,提出引进意见、拟定博士层次、聘期内工作目标及用人单位支持方案;对同意引进博士,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将《3775a线路检测中心博士面试考核登记表》、论证考核材料、引进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工作部。
用人单位所在党组织要对应聘人员学术道德、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同时要着力建立健全师德考察机制。引进意见中要体现考察过程与考察结果。
(四)学校审定
人事工作部对各用人单位同意引进的博士材料进行审核。I类人才认定由个人申报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报学校进行第三方评价、学术委员会专家论证;其他类别人才的认定必要时由学校组织公开答辩或第三方评价。人事工作部对拟同意引进博士确定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对学校同意引进博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跟踪评估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引进博士跟踪评估机制,用人单位对引进博士的使用、成长和实绩贡献、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估,及时汇总分析人才引进、使用和流动情况,学校根据用人单位汇总情况综合评价引进博士的效能。
六、引进管理
(一)博士服务期为8年,第一年为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一般不得申请调离或辞职。
(二)科研启动金申领。科研启动金以立项方式申领,立项后根据项目进展和考核情况分次拨付,按学校科研立项和人才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待遇兑现。人事档案转到学校后予以兑现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博士的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各用人单位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关心人才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五)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的考核内容和要求,结合《3775a线路检测中心人才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和签订协议执行。期满考核时,原则上Ⅰ类人才应获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项目资助,Ⅱ类人才应获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相应项目资助。
(六)加强引进人才后续支持培育管理,聘期结束后,按照学校“3158人才工程”计划执行。
七、附则
(一)各附属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在附属医院工作的校编博士,由附属医院按上述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3775a线路检测中心博士引进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9号)及《3775a线路检测中心博士配偶校内安置办法(修订)》(校发〔2022〕10号)废止。
(三)本办法由人事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