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科研平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我院安全势稳定,决定自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科室、科研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我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过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各科室、科研平台安全风险排查实现全覆盖和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做到全面整改。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两个检查组。各科室、科研平台负责人牵头自查。形成组织排查与自查的双重排查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对各类实验室专项检查,危险源包括危化品、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全周期管理,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同时做好省教育厅关于敦促高校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的准备工作(责任部门:科研实验中心、教学实验中心、各科室、各科研平台)。
二是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教室、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责任部门: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各科室、各科研平台)。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严格师生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学生欺凌和暴力预防及处置机制(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科研实验中心、教学实验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点建设办公室)。
四是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预警,引导单位师生、职工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学生宿舍、实验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各科室、各科研平台)。
四、方法步骤
本次大检查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2021年1月5日—6日)
各科室、科研平台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组织人员对本部门进行认真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督查检查阶段(2021年1月7日—1月11日)
由学院领导带队按分组及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各组要在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的检查结果和隐患清单。
第三阶段:改进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日—20日)
各科室、科研平台要按照学校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推动本次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深入研判本部门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认真梳理本学期按照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隐患以及集中整治中查出的新隐患,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积极发动师生员工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
基础医学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