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处级干部信息更新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04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级干部信息更新报送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为切实做好处级干部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报送范围

全体处级干部。

二、更新报送内容

(一)干部任免审批表照片(电子版)

1.干部电子照片要求必须为近期正装(男同志着西装、衬衣,系领带;女同志着职业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使用扫描、翻拍的照片,不得将使用多年的照片调整格式后上报。照片拍摄时表情端庄大方,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不得化浓妆;不得戴有色眼镜,常戴眼镜的拍照时应佩戴眼镜,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2.照片头像高度约占照片整体高度的三分之二,脸部宽度占照片整体宽度的二分之一;照片高宽比例为5:4,背景颜色统一为淡蓝色,色值为#3492C4(即R52,G146,B196),以肩膀为界,由上至下,设置为蓝白渐变(视图如下)。


3.照片分辨率最低为600*480(高600像素,宽 480像素),最高为 1200*960(高 1200 像素,宽 960 像素);清晰度不低于300DPI;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以上,1M以下。

(二)干部信息变更报告表

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信息的动态管理,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信息变更报告工作。凡处级干部婚姻、职称、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学习培训经历(时长3个月及以上)、挂职经历、省级以上奖项,配偶子女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等方面信息及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须在信息变化发生30日内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报告时,本人需填写《干部信息变更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采集电子照片,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照片的收集、审核及报送工作(校管学术研究机构由所在党委、专业学院由所依托附属医院党委报送)。

(二)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采集的电子照片(照片以“姓名.JPG”命名)和照片采集审核报告签字盖章扫描版(附件2)打包以“二级党组织名称+干部电子照片”命名发送至邮箱zzbgbk@xxmu.edu.cn。

联系人:胡春华 联系电话:3029047


党委组织部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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