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保卫处: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17 来源:保卫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河南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15]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河南建设总体要求,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为主题,以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根本,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把握宣传重点,突出宣传成效,深入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工作,为平安新医、平安河南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月的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31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平安河南建设提出的“三双”,即“双安”、“双治”、“双基”。“双安”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本目标;“双治”指推进法治、德治,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本途径;“双基”指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基础制度,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本保障。

2.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平安建设宣传中增加法治内容、融入法治元素、加强法治宣传;

3.加强防盗抢、防诈骗、防事故、防火灾等安全常识的。

四、宣传形式和任务分工

1.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签名活动。(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3月27日前)

2.在校园内悬挂横幅、在宣传栏内张贴宣传画、印发安全教育知识宣传册。(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3月25日前)

3.利用校园广播、校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传播安全理念和常识。(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处,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4.利用课前和下课时间,播放安全教育宣传短片。(责任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5.各院系制作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责任部门:各院系,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6.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讲座。(责任部门: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7.开通“平安新医”微信平台。(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是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高度重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督办,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各院系请于4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制作展板、主题班会需附照片)报送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卫处二楼)。

3775a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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