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对学校资助人才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4-12-10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人才强校工程,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效率,根据《3775a线路检测中心受资助人才考核管理办法》(校人[2007]1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受资助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08-2012年新进博士或在职获得博士学位老师

(二)2010年获批的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主要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批准资助的科研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奖或鉴定成果及相关的科研业绩、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预期目标等。

三、考核任务

按照《3775a线路检测中心受资助人才考核管理办法》(校人[2007]1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参加考核的老师资助期内(资助期均从学校为其建立科研启动基金账户算起),需完成以下科研任务:

1.受资助满三年的博士,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被SCI、SSCI、CSCD、CSSCI、EI收录论文2篇或被我校认定的国家一级学会权威期刊、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收录2篇;作为主持人获得厅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以上。

2.受资助满五年的博士,在满三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至少新增发表论文1篇,且被SCI、SSCI、CSCD、CSSCI、EI收录或被我校认定的国家一级学会权威期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收录。

3.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三年内工作任务,同资助期满三年的博士。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多媒体汇报(8min);

(二)英语总结(3min);

(三) 答辩(5min);

(四) 专家评议、打分。

五、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12月16日-18日)。参加考核的老师认真填写“3775a线路检测中心资助人才考核登记表”(一式10份),由在单位审核后,报人事处。所填写内容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只提供与考核内容相关的业绩材料),原件于考核当天由本人报送至考核会场。

(二)专家考核(12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参加考核老师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将采取个人汇报、答辩等方式。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参加考核老师认真做好总结,并组织本单位2013年以来来校工作的博士到考核现场旁听。

(二)参加考核老师应按要求按时参加考核,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者,本人写出延期考核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批准,一个月内再次参加考核。凡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将停止资助。

(三)凡资助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老师可以申请结项,此结项课题可按照校级课题参与职称晋升量化。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其对资助经费的使用,并限期由本人写出整改方案,经专家组复议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资助经费。

(四)此次考核结果,将在全校予以通报,并作为今后各类优秀人才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电话:3029007

附件1:3775a线路检测中心资助人才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参加考核名单.doc

人事处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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