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科技处、人事处:3775a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开展合约制科研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14 来源:科技处、人事处 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加快造就高水平创新型科研团队,保障科研工作的平稳高效运行,培育一批杰出科研人才,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以杨万才、冯志伟和吴卫东三位领军型人才作为负责人开展合约制科研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第一条合约制科研团队是指团队负责人与成员自愿签订工作协议,通过合约方式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并经学校科技处、人事处认定,具有管理约束力的科研团队。合约制科研团队成员数量一般为5-10人。

第二条负责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负责团队研究方向的凝练和统筹规划、课题设计、合约制科研团队专项经费的审核与使用。

(二)负责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实验条件,支持帮助成员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三)负责对团队成员的日常考勤、科研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与成员所在院系备案;对于不服从管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成员,负责人有权将其清退。

(四)以团队集体名义获得的科研经费由负责人统一支配和签字报销。

(五)负责工作协议中具体任务的制定和协议签订,协议有效期一般为3年。协议签订后报送科技处、人事处及成员所在院系备案。

第三条成员的权利和责任:

(一)签订协议的科研团队成员原则上在协议有效期内不能参加其他团队。对确因特殊原因申请退出者须经团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科技处、人事处及成员所在院系备案。成员退出后不再享有该科研团队的科研经费使用及其他有关支持。

(二)团队成员须服从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按时完成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队成员立项课题经费及有关奖励原则上归成员个人支出使用。

(四)研究成果由负责人按照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分配。成员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研究结果在发表论文时,一般该成员为第一作者,团队负责人为通讯作者;申报的成果、奖励、专利等署名顺序应依据团队成员贡献大小安排。

第四条学校给予的政策支持:

(一)学校每年度划拨10万元团队专项经费,用于成员的科研资助、进修访学、学术交流以及论文发表等。经费报销由科研团队负责人签字,科技处审核签字,并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二)每学年给予团队成员适当学时数的教学工作量(由团队负责人与成员所在院系协商确定),记入成员年度考核。

(三)团队成员的科研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审定,与绩效工资挂钩。

(四)团队成员发表的研究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计入其所在院系科研工作总量。

(五)科研团队在研究生招生中优先增列招生名额。

(六)科研团队考核评估参照学校重点实验室检查评估办法执行。

第五条工作协议须由团队负责人、成员签字及相应院系盖章后生效。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科技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科技处 人事处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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