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从深发展,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学校处级及以下干部中挑选优秀人员入选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共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2.政治原则性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能够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请对照条件推荐人员后,填写推荐登记表、汇总表后,(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送学校党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部对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使用管理
1.统一调度,集中使用。充分发挥巡察人才库入选人员的积极作用,有计划地抽调巡察人才库人员参与巡察工作,保障巡察队伍的相对稳定。每次巡察前,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组织部提出抽调人员建议,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通知相关单位。被抽调人员进入巡察组工作期间,由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和使用,巡察结束后,返回原工作部门。
2.科学调配,动态管理。人才库实行动态更新与日常调整相结合,原则上每年集中调整一次,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确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会同巡察工作人员派出党组织以及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对参与巡察工作人员的动态管理。
3.定期教育培训。巡察人才库入选人员的学习培训由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建立学习培训档案,人才库入选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巡察工作专业培训,不断加强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谈心谈话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尽快成为巡察工作的专家人才。
4.工作绩效评价。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对被抽调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出具工作表现鉴定意见,对于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人员,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组织部门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加巡察人员的相关表现由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派出党组织、部门反馈,并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巡察人才库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组织部共同负责,要把巡察人才库推荐成为培养、锻炼、使用、输送干部的有效平台。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认真挑选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确保巡察人才库人选的质量。
3.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巡察人才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基层党委(总支)公章后报送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430房间),同时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xcbzhk@xxmu.edu.cn。
联系人:刘建峰
电话:0373-3831789
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